随着我国钢结构建筑市场的不断完善和发展,目前大多数工程项目的造价管理已日趋完善,极大地促进了我国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水平的提高。但是,我们应该看到当前钢结构工程项目在造价管理方面仍存在着一些问题急需解决,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对政府和业主的决策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不能不指出钢结构工程在造价管理中——
存在的问题
我国现行的钢结构工程造价管理主要是对机械设备、材料价格、人工工资和利税分配等方面的预算与控制,存在着“轻决策、重实施;轻经济、重技术;先建设、后算账”的现象。钢结构工程作为整个建筑市场的一部分同样也存在以下三方面的问题。一是容易造成经济损失。由于工程建设项目规模大、建设周期长、技术复杂等原因,一旦决策失误,往往会造成不可挽回的经济损失。二是容易产生超预算现象。近几年,我国钢结构建设项目普遍受原材料价格波动的影响,致使一些新的钢结构工程项目普遍存在着超预算现象,因此,加强钢结构项目前期阶段的造价控制显得尤为重要。笔者认为,应该把造价控制的重点放在项目建设的后期即施工阶段或决算阶段。同时,国家有关部门应及时公布钢材市场价格信息。三是缺少有效的控制工程造价手段。凡是在建设项目实施阶段实行监理和造价控制的工程,均能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由于设计单位考虑较多的是满足设计规范和强制性标准规定,而忽略对造价的控制,致使新建的钢结构工程项目造价居高不下。加强钢结构工程的造价管理,重要的是——
完善的措施
第一,改变落后观念,确立全过程控制投资意识。在建设项目决策阶段、设计阶段和实施阶段要对钢结构工程项目的造价管理进行广泛深入的研究,把钢结构建设项目的造价控制在科学合理的范围内,尤其是地方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把钢结构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切实纳入建筑市场内进行统一管理,建设相应的建筑市场竞争管理网络,根据项目的发展情况随时纠正发生的偏差以保证工程项目管理投资目标的实现,力求在项目建设的各个阶段合理使用人力、物力、财力,以取得较好的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这就要求我们建立科学完善的工程造价管理体系和强有力的监督检查机制和完善相应的奖惩措施,使工程的计价、审查、确定、结算决算规范化、制度化。
第二,在钢结构项目建设前期阶段推行监理制度。使设计趋于合理,造价控制在限额范围以内,真正做到用最小的投入取得最大的产出。控制钢结构工程造价可直接从两个方面做起:一方面,积极推行“限额设计”的方法。另一方面,应进行多方案比较,衡量其实用性、先进性和经济性。
第三,建立有效的控制钢结构工程造价措施。一是明确项目组织机构、明确造价控制者及其任务,以使各专业各部门都有专人负责。二是从技术上采取措施,严格检查监督各阶段设计,用技术经济的观点审查设计方案,深入研究节约投资的可能。三是从经济上采取措施,动态地比较造价的计划值和实际值,严格审核各项费用支出,根据设计的进展情况调整设计方案。
第四,提高钢结构工程造价从业人员的自身素质。一是钢结构工程项目造价控制人员应全面掌握和运用国家有关的招投标文件、合同协议书及有关设计、施工文件,以合理的工程量清单为依据,抓住计量支付环节,认真审核支付申请,使每笔资金都能得到合理控制与应用。二是造价控制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除了对发生的各项费用进行控制外,还需及时掌握国家有关工程造价方面的法律法规,收集价格信息,了解价格动态,整理分析各种造价资料等。
第五,大力推行钢结构工程量清单计价制度。在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过程中,一定要通过公开、透明、规范的项目清单发布与实施来有效规范招标单位的发包行为,避免暗箱操作、弄虚作假现象的发生,并通过风险共担机制,促进招标单位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实行钢结构最大成本与最高酬金合同模式,配合非招标项目下的清单计价,这既是一种创新,也是控制工程造价的有效方法,即利用清单中的工程量和日趋成熟的对应单价,通过下调一个承包方和发包认可的比例作为最高成本或叫成本目标。另外,可通过制定达到目标的具体奖惩办法,做为给钢结构施工企业记取报酬的主要依据之一。此举特别适用于尽早开工的紧急工程,可缩减一定的施工工期和减少某些不必要的费用支出。
第六,建立一批真正意义上独立的钢结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在政府投资工程的管理方面,咨询机构的活动使得政府不必对项目进行直接管理,可以依靠间接手段达到调控管理的目的。在这个过程中,钢结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和其他专业的工程师具有同等的地位且相互制约和影响,在工程建设中发挥积极的作用。这样不仅可使政府从繁杂的事务中解脱出来,还可以充分发挥钢结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钢结构工程项目的造价管理实质上讲就是一个建设项目建成投产所支出的各项费用的总和。因此,在任何工程项目建设周期中,都必须对工程造价进行有效控制,使有限的项目投资能够发挥出最大的投资效益,这无论对于每一个项目建设业主来说,还是对于创建节约型社会都是非常重要的。